北京律师事务所: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2
发表时间:2021-02-05 16:55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的变化中。而在众多的民事纠纷中,合同纠纷是我们最为常见的,比如租房,借款,担保等问题,都会涉及到双方,多方的利益。那么,发生合同纠纷怎么办?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一)在各类合同中有两类合同民诉法做了特别规定: 保险合同: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若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被告住所地、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 运输合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二)对于其他合同: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以下法院: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若当事人①未选择或②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③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或④选择违反了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在②③④情形下,协议无效)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三)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购销合同: 1、双方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3、若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1)送货方式:以货物到达地为合同履行地。 (2)提货方式: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3)代办托运: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